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谈雪华)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谈雪华)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5日担任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谈雪华,男,194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
大学冶金系本科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70 年 8 月至 2006 年 2 月就职于
沪东造船厂铸造分厂,先后担任技术科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副总),曾任瓦锡兰中国有限公司(芬兰独资企业)。长期从事铸造技术和管理工作,对合金铸铁,球墨铸铁,呋喃树脂砂,离心铸造,白合金铸造做了长期的研究、开发工作,取得良好成果。在国家的核心刊物和其他刊物发表多篇论文,相关的科技成果获得船舶工业总公司的二等奖和上海市科技成果二等奖以及沪东集团公司一等奖。任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情况
2020年11月2日至2023年10月15日,本人兼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现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出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加 次数
5 5 0 5 0 0 否 3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相关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兼任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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