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15:41:34 股吧网页版
兴业股份:兴业股份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组织形式: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9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6,287.74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4,019.07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5,168.13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6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萱女士、谈雪华先生、张伯明先生均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特此报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