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933 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C 区 26 号楼公
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赵健民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在针织横机及袜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和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9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12月)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
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 议并及时公告。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内容: ……
……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
(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 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
…… (五)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
(六)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
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管方式;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 (八)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
责任。 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 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
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户。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或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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