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博敏电子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4 号),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华创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2,701.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81 元,共计募集
资金 15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剩余保荐费用 2,169.8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7,830.19 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华创证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验资费等发行费用 481.5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348.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1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根据发行预案拟 扣除发行费用后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 的募集资金净额
额 投入金额
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
1 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 213,172.66 115,000.00 112,348.60
期)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行贷款
合计 248,172.66 150,000.00 147,348.60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发行预案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额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两者之间的差额在“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项目中进行调整,即“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 115,000.00 万元调减为人民币 112,348.60 万元。
三、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境外采购设备、服务等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进行外汇支付。受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功能限制,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无法进行外汇支付业务。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方式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使用自有外汇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募投项目资金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建立明细台账,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具体操作如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确认付款方式或支付的外汇种类与金额,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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