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成
作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黄成,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金属材料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苏省再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2023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黄成 4 4 0 0 否 1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我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提出合理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认为任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0
审计委员会 2 2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财务负责人聘任、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参与议案讨论、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须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机会,积极开展考察活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关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管理层履职情况、内控运行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发挥自身所长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积极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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