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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21 17:18:21 股吧网页版
威派格:威派格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2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4,045,501 股。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远航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远航一号”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 145 人,缴纳的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843.08 万元,对应股数为 2,309,800 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 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综合考虑市场发展情况、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 1,735,701 股 A 股股份,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735,701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本
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0,843.54 万股变更为 50,669.97 万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威派格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股份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 1 号

2、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1:30;
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3、联系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9080885

5、传真:021-69080999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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