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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8 17:53:22 股吧网页版
*ST大药: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科技综合楼部分暂时闲置楼层对外出租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ST 大药 公告编号:2024-059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科技综合楼部分暂时闲置楼层

对外出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理药业”)于2024年5月16日与云南欣晨光(大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欣晨光(大理)律所”)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于2024年8月8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之租赁期限延长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租赁期限延长补充协议》”),将公司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鹤庆路55号大理药业科技综合楼11层的房屋(建筑面积1017.49平方米)租给欣晨光(大理)律所,租期为12年,自2024年5月13日(含当日)起至2036年5月12日(含当日)止,12年租金合计约819.62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科技综合楼部分暂时闲置楼层对外出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科技综合楼不超过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部分暂时闲置楼层对外出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科技综合楼部分暂时闲置楼层对外出租的公告》(2023-015),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9)。

一、对外出租进展情况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与欣晨光(大理)律所
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鹤
庆路 55 号大理药业科技综合楼 11 层的房屋(建筑面积 1017.49 平方米)租给欣
晨光(大理)律所,租期为三年,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含当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2 日(含当日)止,三年合计租金约 184.67 万元(含税),该事项未达到
信息披露标准。

近期,欣晨光(大理)律所房屋装修现已接近尾声,因其考虑到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场所的稳定性等因素,加之装修投入资金较大,为降低经营成本,
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与公司签订了《租赁期限延长补充协议》,在原《房屋租赁
合同》基础上延长租赁期限,并约定延长期限的租金,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
期限由 3 年延长至 12 年,即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含当日)起至 2036 年 5 月
12 日(含当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期限延长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出租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云南欣晨光(大理)律师事务所(乙方)

(一)租赁房屋

1.租赁房屋:系指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鹤庆路 55 号大理药业科技综合楼 11 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所在物业整体称为“本大楼”。

2.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1017.49 平方米。

3.该房屋的用途为办公,不得将该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12 年,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含当日)起至 2036 年 5 月 12 日
(含当日)止。该期限起始日下称为“起租日”,结束日称为“租赁期届满日”。
2.甲方应在约定起租日,将该房屋按届时现状交付给乙方。

3.乙方享有的装修期为 3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装修期内免收租金。

(三)租金与物业管理费

1.租金

(1)租金:55 元/平方米·月;一年一付;第四年、第五年租金与《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标准一致,即前五年租金不变。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交纳的该房屋年租金(含税)标准为:671,543.40 元(大写:陆拾柒万壹仟伍佰肆拾叁元肆角
整),之后每五年租金递增 5%。具体明细如下:

年度 租赁期 租金(元) 支付期限

第一年 2024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 503,657.55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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