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泽龙”或“乙方”)于 2024年9月18日与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万桥”或“甲方”)签订合同编号为(2024)万桥采合字第 094 号的《黄桷沱长江大桥主缆索股用高强锌铝合金钢丝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111,428,190.78 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采购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为黄桷沱长江大桥主缆索股用高强锌铝合金钢丝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11,428,190.78 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为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2944966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 16 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李闯
注册资本:10,7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04 月 28 日
主营业务:桥梁、建筑索缆及其配件、机械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设计、检测、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及技术咨询(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重庆市南岸区签署。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111,428,190.78 元(含税)。
(四)结算与支付:
1. 计量与支付进度:
1.1 本合同不设置预付款;
1.2 甲方主缆索股制造完成且交货完成,经甲方、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
有限公司或其渝长高速复线连接道工程(海腾立交-南桥头立交)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铁建大桥局”)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且“中铁建大桥局”计量支付后,30 日内支付至计量部分金额的 50%;
1.3 甲方主缆及其配件安装完成并经甲方、“中铁建大桥局”以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且“中铁建大桥局”计量支付后,30 日内支付至计量部分金额的80%;
1.4 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 日内支付至供货总金额的 95%;
1.5 剩余 5%的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大桥主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予以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6 以上所有甲方支付的前提为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以及甲方获得“中铁建大桥局”相应比例的支付(即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比例不高于甲方收到本项目款项的比例),如因“中铁建大桥局”原因导致付款延迟,乙方应予以理解,并不得计算滞纳金,不得以此为由推迟交付。
1.7 本合同资金来源于“中铁建大桥局”对甲方工程款的支付,如果“中铁建大桥局”未将工程款按约定支付给甲方,双方约定按风险共担原则,甲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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