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泽龙”或“乙方”)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与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万桥”或
“甲方”)签订合同编号为(2024)万桥采合字第 099 号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金额为 120,877,318.8 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为池州长江公铁大桥斜拉索用镀锌铝合金高强钢丝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120,877,318.8 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为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2944966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 16 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李闯
注册资本:10,7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04 月 28 日
主营业务:桥梁、建筑索缆及其配件、机械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设计、检测、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及技术咨询(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重庆市南岸区签署。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120,877,318.8 元(含税)。
(四)结算与支付:
1. 计量与支付进度
1.1 本合同不设置预付款;
1.2 甲方斜拉索产品交付到大桥现场安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30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斜拉索产品对应钢丝金额的 70%。
1.3 全桥斜拉索及配件安装完工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 90%。
1.4 全桥完工并颁发交工证书后 30 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 97%。
1.5 剩余 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整个大桥颁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次日起算 30 日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1.6 以上所有甲方支付的前提为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以及甲方收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或其池州长江公铁大桥工程 CZDQ-2 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铁大桥局”)、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或其池州大桥一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交二航局”)相应比例的支付(即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比例不高于甲方收到本项目款项的比例),如因“中铁大桥局”、“中交二航局”原因导致付款延迟,乙方应予以理解,并不得计算滞纳金,不得以此为由推迟交付。
1.7 本合同资金来源于“中铁大桥局”、“中交二航局”对甲方工程款的支付,如果“中铁大桥局”、“中交二航局”未将工程款按约定支付给甲方,双方约定按风险共担原则,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但甲方最迟不晚于所有产品交付完毕且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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