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1 12:18:10 股吧网页版
国内首个眼霜“领跑者”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丸美股份为第一起草单位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K图 603983_0

  中证网讯(王珞)日前,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发布的T/CIET 414—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眼霜》团体标准经过审核后正式对外发布,并将于4月22日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针对眼霜领域的第一个团体标准。作为该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丸美股份在眼部护理领域深入研究并取得多项成果,代表着丸美眼霜在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等方面均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文件显示,此次公布的眼霜团体标准(T/CIET 414-2024)规定了眼霜的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等级划分。适用于眼霜的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相关机构在制定质量分级及“领跑者”标准评估方案时可参考使用。

  丸美股份表示,参与起草这一团标不仅是对丸美眼霜品质的权威认可,更是对丸美生物在美妆行业标准制定上的领先地位、技术实力与创新能力的肯定。代表着丸美眼霜在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等方面均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可靠、高效的护肤选择。丸美将始终坚持科技驱动,不断探索新的护肤科技,将最先进、最安全的成分融入每一款眼霜产品中。

  丸美旗下的丸美多重胜肽紧致淡纹眼霜(以下简称“小红笔眼霜”)、及丸美弹力蛋白眼精华素(以下简称 “小弹簧眼霜”)凭借着其优异的核心技术与市场数据表现,双双斩获首批“粤妆甄品”荣誉称号,且丸美小红笔眼霜荣登“粤妆甄品”榜单榜首。

  此次成功发布眼霜“领跑者”团标,进一步夯实了丸美眼霜的品牌价值。作为美妆行业的领军企业,丸美深刻洞察消费者痛点,除常规指标外,丸美首次将不致脂肪粒、产品功效、自研核心原料的应用等创新指标纳入产品质量的评价体系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