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产业投资基金增资及相关事项变更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拟与关联方王开慧对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茂达”)共同增资 6,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 5,700 万元,所占份额由 99.9000%变更为 98.0625%;新增有限合伙人王开慧认缴出资 300
万元,所占份额 1.8750%;北京纵横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更名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金鼎”)作为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不变,所占份额由 0.1000%变更为 0.0625%。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人王开慧未发生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风险提示:
1、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存在因投资周期较长,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
益的风险;
2、后续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了《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与纵横金鼎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青岛茂达,总规模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额为人民币 3,990 万元,占青岛茂达 99.75%份额,青岛茂达于 2023 年 2 月 2 日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2023 年 4 月 6 日,为推进公司战略
布局,优化投资结构,各合伙人决定对青岛茂达进行增资扩募,青岛茂达总规模由原来人民币 4,000 万元增至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由原来人民币3,990万元增至9,990万元,所占份额由原来99.75%增至99.90%。
以上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2023 年 2 月 4 日、2023 年 4 月 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一)本次增资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王开慧共同对青岛茂达增资 6,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5,700万元,所占份额由99.9000%变更为98.0625%;新增有限合伙人王开慧,新增认缴出资 300 万元,所占份额为 1.8750%;纵横金鼎作为基金管理人出资额不变,所占份额由 0.1000%变更为 0.0625%。
根据青岛茂达合伙协议,青岛茂达有限合伙人就合伙企业增资不享有优先认购权;青岛茂达普通合伙人就合伙企业增资享有优先认购权,纵横金鼎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
王开慧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与之共同对青岛茂达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因基金业务发展需要,为持续推进公司产业布局,优化资本结构,践行外延发展战略,经审慎研究,各合伙人决定对青岛茂达增资扩募 6,000 万元,并相应变更基金名称、经营范围及地址。本次合伙企业增资及相关变更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青岛茂达投资规模扩大有利于充实产业基金资本实力,获取优质投资机会,优化公司在美丽消费事业相关产业领域的投资布局,加速公司外延式发展步伐,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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