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9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4-107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届满,公司拟开展相关换届选举工作。为顺利完成董事会
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二、 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有权推荐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推荐人推荐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有权推荐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推荐人推荐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00 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交所提名的
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2、公司将相关名单及资料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提名人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适时召开会议,听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确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4、被确定的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提名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按规定进行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 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非独立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款所述事实:
1、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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