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暨
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并结合康德莱 2023 年年度报告,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出具持续督导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报告书不构成对康德莱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报告书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本持续督导报告书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重组各方提供,提供方对其所提供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释 义
本重组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
本报告 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书》
鉴于在上海瑛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的
董事席位已低于半数,不能继续控制其董事会相关决
本次重组 指 策,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不再
将上海瑛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康德莱
原公司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现
瑛泰医疗 指 已更名为上海瑛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光大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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