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继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继峰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3 元/股,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托管相关事宜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后,公司增加
10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由 1,166,076,241 股变为 1,266,076,241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共涉
及限售股股东 9 名,对应股票数量为 100,0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7.90%,该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266,076,24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166,076,241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0,000,000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32,206,255 2.54% 32,206,255 0
公司
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204,564 2.07% 26,204,564 0
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
3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8,791,208 0.69% 8,791,208 0
伙)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
4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6,762,468 0.53% 6,762,468 0
伙)
5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5,917,159 0.47% 5,917,159 0
公司-传统产品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32,633 0.46% 5,832,633 0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94,50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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