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永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认为其勤勉尽责,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下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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