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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5 16:00:24 股吧网页版
澳弘电子:澳弘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6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弘电子”),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 公 司 已 实 际 为 海 弘 电 子 提 供 的 担 保 余 额 为
120,273,858.8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
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2024 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弘电子与中信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691377272

成立时间:2004 年 12 月 09 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 16 号

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定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 万元

经营范围:印制线路板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海弘电子总资产为748,027,003.41元,总营收为489,263,696.71元,总负债为 297,636,151.55 元,所有者权益为 450,390,851.86 元,净利润为52,042,929.77 元。

2024 年前三季度,海弘电子总资产为 782,124,954.45 元,总营收为
367,634,710.74元,总负债为295,282,298.34元,所有者权益为486,842,656.11元,净利润为 36,451,804.25 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海弘电子 100%股权。

海弘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全称):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全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2、被保证的主债权数额

债权人同意在约定的授信期间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含等值其他货币)授信额度。

3、授信申请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授信申请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9 年 11 月 4 日止。
4、保证方式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5、保证担保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合同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合同)发生争议的,可向合同任何一方所在地或本协议(合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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