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183,12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183,12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183,125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期限结束,不存在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4、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3 年 6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8.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7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 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6 人调整为
115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600.00 万股调整为 597.50 万股。其中,首次授
予部分 488.30 万股调整为 485.80 万股,预留部分 111.70 万股不作调整。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485.80 万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7、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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