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9 15:31:16 股吧网页版
天正电气: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5066)

2024 年 9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
议案 1: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3
议案 2: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
议案 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5
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合格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迟到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本次会议召开期间,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简明扼要。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

六、股东大会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内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14: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 388 号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 高天乐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2、宣读、审议议案

(1)审议《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股东发言提问

4、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5、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6、现场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7、现场复会,宣读并签署会议决议

8、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9、签署会议相关资料

10、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三、会议联系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2782881

电子邮箱:zhengquan@tengen.com.cn

议案 1: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中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38,916,749.17 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进行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