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景岩)
本人作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田景岩,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持有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行业标准复核员证书,1981年9月至2004年9月任北京市塑料三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厂长办公室主任;2004年9月至今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10年1月至2015年06月任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担任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浙江深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担任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2022年1月任深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明新旭腾独立董事。本人在人造革合成革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独立判断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未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未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上述所列举不符情形;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本人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发生无故不参加或连续2次不参加董事会的现象。2023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 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田景岩 8 1 7 - - 否 2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1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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