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新旭腾”或“发行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7 号文核准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开
发行了 67.3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300.00 万元。第一
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一创投行”)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履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的持续督
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一创投行作为明新旭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对明新旭腾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3 年 8 月修
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创投行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庄君新
股票代码:60506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电话号码:0573-83675036
三、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芳
保荐代表人:倪奇、杨黎
电话号码:010-63212001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一创投行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明新旭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明新旭腾进行尽职调查。提交申请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原《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证券发行所需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一创投行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核查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承诺的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是否履行程序等事项;
7、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核查报告及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22 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
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