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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4,15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155.50
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200.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 21,850 21,850
提升改造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2 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39,800 39,800
4.0 建设项目
3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5,550 5,550
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20,000
合计 87,200 87,2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部分设备情况
(一)调整部分设备的必要性
鉴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初期编制的可行性报告基于过往的时点,其选定的设备及市场定位已难以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技术趋势和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因此,为了更好地匹配当前研发需求,公司决定对涉及研发中心募投项目中部分设备实施优化调整策略。
(二)募投项目部分调整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设备进行调整: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5,550 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 -
1.1 建筑工程费 500.00 9.01%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4,379.00 78.90%
2 预备费及其他费用 171.00 3.08%
3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 9.01%
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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