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7:30:24 股吧网页版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思英)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项思英)

本人作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全面审阅相关议案,谨慎、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项思英,女,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农业部外经工作
办公室及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干部,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代表处投资分析员,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及太平洋局及全球制造业和消费服务局华盛顿特区投资官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及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鼎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投资顾问。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汇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2 年 7 月 15 日至今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就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能够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 通 讯 方 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 出 席 董 事 会 董事会会 会会议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 大 会
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6 6 6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 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积极、
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历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并同意了各项会议中关于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审计委员会成员改选、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等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聘任会计事务所、变更会计政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