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项思英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
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项思英,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思英,女,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农业部外经工作
办公室及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干部,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代表处投资分析员,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及太平洋局及全球制造业和消费服务局华盛顿特区投资官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及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鼎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投资顾问。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汇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 年
7 月 15 日至今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项思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对《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项思英认为:
(1)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5)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制订相应的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6)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10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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