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8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4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53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日
A股 2024/10/11 - 2024/10/14 2024/10/14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8
月 28 日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15,332,567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1,053,58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414,278,987 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956,786.31 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14,278,987×0.053)÷415,332,567=0.053 元/股;
本次虚拟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53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11 - 2024/10/14 2024/10/1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053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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