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胡耘通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证公司运营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胡耘通,男,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
政法大学审计学系主任、审计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审计、税法、环保法以及交叉研究。兼职律师、注册会计师,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重庆市审计理论研究骨干人才、重庆市审计学会理事、重庆市税务学会理事、
重庆市会计学会会员等职务。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
法学博士后;2011 年 6 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审计系主任。
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本人还担任金科股份、
长江材料、智翔金泰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议的事项主要涉及了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担保预计、利润分配、财务预决算、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在出席会议前,公司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准备了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保证了与其他董事的同等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2023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本年应参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5 5 0 0 否 3 3
202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情形,亦未发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均能以独立董事的身份依法履行职责,并且在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发表了专业意见或独立意见,严谨地按照自身意愿行使了表决权,对所议事项均表示赞同,未提出过异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3 年,通过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或者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本人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管理层对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业绩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担保事项、财务资助等有关决议执行方面进行了跟踪考察,并且对于公司所在行业及上下游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此外,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线上会议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切实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3 年 1 月,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度外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监察部 2022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本人就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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