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
意见或建议,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胡耘通和赵万
一以及董事杨勇,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胡耘通先生担
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履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二、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日期 审议主要内容
第三届第二次 2023年1月18日 审计机构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审计监察部2022年度工
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相关议案
第三届第三次 2023年4月14日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审计报告、财务预决算、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
计提减值准备及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
第三届第四次 2023年8月15日 2023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议案
第三届第五次 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三季度报告、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相关议案
第三届第六次 2023年11月24日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且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和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信永中和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审议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公司财务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三)督促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审计相关制度执行。在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督促内部审计部门认真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设计和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除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并督促公司尽快完善财务资助事项的内部控制管理。
(五)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水平,属于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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