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事......32
第二节 监事会......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9
第一节 通知......39
第二节 公告......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一章 涉军事项特别条款......4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三章 附则......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无锡市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320211790871547J。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Paike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北区联合路,邮政编码:214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17.089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顾客至尊、质量至上、技术至精、管理至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铸钢件、锻件的制造、加工、研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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