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 876 号 CEO 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O 票)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健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特定现金分红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决定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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