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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8:50:25 股吧网页版
新中港: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新港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时“新港转债”停止转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111013 新港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4/4/26

一、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8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487,298 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2,087,713.64 元,
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8.5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新港转债”将停止转股,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新港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
债持有人可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含 2024 年 4 月 25 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3122625

联系邮箱:xzg1129@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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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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