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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亚转债”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 号)同意,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00,000 张,发行价格
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
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00.00 万元。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6 号
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6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起在上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亚转债”,债券代码“111015”。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东亚转债”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4.95 元/股;因触发“东
亚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转股价格由 24.95 元/股调整为 20.60 元/股;因公
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 20.60 元/股调整为 20.28 元/股。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东亚转债”第一年付息,计
息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20%(含
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20 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
2、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3、可转债兑息日: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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