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受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1、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公示;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一)本激励计划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95,5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55,800.0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4.12%,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计划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的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派息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
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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