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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3 16:41:08 股吧网页版
富春染织:富春染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
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何璧颖女士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
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其中何培富先生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 万元;何璧颖女士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
计不超过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42,84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3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903,873.56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璧颖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58,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1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04,843.00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及
何璧颖女士《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增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何璧颖女士。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何培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7,95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8%;何璧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4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

3、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
培富先生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何培富先生拟增持金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5)及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本次增持主体何璧颖女士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何璧颖女士决定对公司的股份进行增持。本次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其中何培富先生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何璧颖女士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 2%。本次增持计
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的 6 个月内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542,84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3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903,873.56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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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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