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9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6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436.32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91.5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8,844.7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28.2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216.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2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6,216.51
项 目 序号 金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36,504.22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9.84
项目投入 C1 2.1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36,506.35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9.8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
差异 G=E-F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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