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22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3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0,52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89%。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赵振基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4月 1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5、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
果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5月24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6月15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625,820股,授予对象共 171 人,授予价格为每股 41.15 元。
6、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7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增 3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故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数量、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813,566 股,授予价格为30.44 元/股。
7、2022 年 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