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力安防”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王力安防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14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93.3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850.6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经全部完成注销。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9,850.65
加:2021年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 324.14
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29,454.59
减:补充流动资金 6,840.07
减:2021年度使用金额 13,403.49
加:2022年度利息收入 95.24
减:2022年度使用金额 8,407.19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 2.16
减:2023年度使用金额 2,166.84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2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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