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止,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达到《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
预案”)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稳定股价,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稳定股价预案的
承诺,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 2023 年度每股
净资产 13.34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
内,按照《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承诺,在实施期间,
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
方案终止执行;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青岛城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高世纪基金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已更名为青岛城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高世纪基金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东名称变更的相关事宜,以下简称“城高世纪投资”)
及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投资”)未回复公司问询,
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购期间进行减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
德才君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才君和投资”)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股份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
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已回购未授出股份将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止,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
事出席了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此本次回购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实施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