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8:26:04 股吧网页版
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3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按照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按照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