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8 15:33:54 股吧网页版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4、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2022 年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对 2022 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
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
项目 (合并) 公司)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
目:

递延所得税资 4,878,159.22 4,908,568.67 4,731,640.13 4,719,206.33


递延所得税负 301,386.51 556,232.56 5,985.51 260,831.56


盈余公积 58,210,188.37 58,184,863.38 58,210,188.37 58,184,863.38

未分配利润 346,119,960.08 345,920,848.47 350,039,269.06 349,797,314.20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6,343,454.25 6,575,790.61 6,105,678.33 6,358,928.32

三、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