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31 15:32:00 股吧网页版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00 元~100,000,000 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4,470,498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12%

累计已回购金额 59,723,909.13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73 元/股~13.55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9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64,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回购的最
高价为 13.50 元/股,最低价为 13.1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91,434.5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86,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0%,回购的最
高价为 13.50 元/股,最低价为 12.8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60,244.1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056,3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回购的最
高价为 13.55 元/股,最低价为 12.8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427,235.1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
在上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