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26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5,54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5,54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 号)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7,5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
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1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2,500,000 股;
上述首发上市限售股中的 49,500,000 股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共涉及刘志欣、世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名股东,
共合计 45,540,000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30.00%,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1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7,5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2,500,000 股。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11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股转增0.38股,共转增41,800,00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 151,800,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10,000,000 股增加至 151,800,000 股,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同比例增加,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26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5,540,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志欣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股
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减持规定。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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