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 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46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9月9
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
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
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2,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3,5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71%。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如无触发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的情形,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9月10日至 2024 年10月 25 日
2、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联系人:孙卫
4、电话:0573-89051928
5、传真:0573-89051928
6、邮编:314300
7、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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