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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3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30,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30,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 号)批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无锡振华”)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采取“网下向配
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于 2021 年 6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2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000,000 股。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全部届
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犇、钱金祥、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合计 13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1.90%,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上述
限售股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限售期届满,将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1 月 21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 号)。根据批复公司获准:(1)向钱金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0 万股、向钱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40 万股购买相关资产;(2)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00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无锡振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票数量为33,6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3,600,0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6月14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无锡振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6,882,183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0,482,183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无锡君润
无锡君润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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