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4 17:34:01 股吧网页版
无锡振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3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30,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30,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 号)批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无锡振华”)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采取“网下向配
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于 2021 年 6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2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000,000 股。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全部届
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犇、钱金祥、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合计 13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1.90%,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上述
限售股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限售期届满,将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1 月 21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 号)。根据批复公司获准:(1)向钱金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0 万股、向钱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40 万股购买相关资产;(2)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00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无锡振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票数量为33,6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3,600,0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6月14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无锡振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6,882,183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0,482,183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无锡君润

无锡君润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