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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18:46:48 股吧网页版
无锡振华:2024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朱晋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推进情况以及公司投资计划的实际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修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部分内容,除修订的内容外,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结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结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等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结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对于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重新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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