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3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上午 9 时以现场方式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良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推进情况以及公司投资计划的实际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修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部分内容,除修
(一)发行规模
修订前: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修订后: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2,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修订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郑州振华君润扩建厂区工程项目 50,000.00 20,000.00
2 上海临港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 79,845.00 50,000.00
项目(二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49,845.00 90,000.00
注:项目名称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名称为准。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修订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 64,834.00 42,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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