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附件公司),振华附件公司系由无锡县胡埭自动化仪表厂经历次
增资、改制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 1989 年 9 月 21 日在无锡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
为 32021100009907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振华附件公司以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整
体变更为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20211250066467M 的营业执照,总部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股份总数 2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 A 股 15,00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5,000.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加工、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品及提供的劳务主要有:汽车冲压零部件(汽车车身零部件和底盘零部件)、模具和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振华公司)、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美嘉公司)、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园模具公司)、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振华公司)、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振华公司)和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伸祥公司)等 6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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