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34,364,152.28 -3.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954,192.75 -3.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8,780,091.47 1.06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556,603.84 -22.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1 减少 0.06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929,282,929.98 3,058,575,925.11 -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1,762,372,718.63 1,705,416,642.14 3.34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等相关规定,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
进行调整。其中,2023 年一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由 0.20 元/股调整为 0.15 元/股。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定义和原则的界定,对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调整,2023 年一季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原来的57,824,177.69 元调整为 58,161,883.59 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9,232.00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2,710,414.16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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