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42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李新华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气”)
股票 46,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质
押后,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46,760,000 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
总股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
截止本报告日,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
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166,488,000 股,李建所持公司股份质
押数量为 2,557,000 股。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李国喜、李效萱、陈启勇、张先
梅、王继光未质押公司股份。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
215,805,000股,占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03%,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1.1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接到李新华通知,李新华将 4,400 万股股份质押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同时将 276 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并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限 是否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融资
质权人 股份比 股本比
名称 股股东 数 售股 充质押 日 日 资金用途
例% 例%
否,控股 中国建设银行 为蓝天集
李新 股东一致 44,000,000 是,限售 否 2024 年 4 2025 年 3 股份有限公司 94.10 6.35
华 流通股 月 3 日 月 29 日 团借款担
行动人 驻马店分行
保
否,控股 兴业银行股份 为蓝天集
李新 股东一致 2,760,000 是,限售 否 2024 年 5 2025 年 3 有限公司驻马 5.9 0.4
华 流通股 月 14 日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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