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2023 年度内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人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 亿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 亿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 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 年 4 月 11 日、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的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立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总体策略、审计范围、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人员安排以及审计方法、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立信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该审计机构业务素质良好,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的履职能力。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