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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0 17:15:38 股吧网页版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

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转让公司股份,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 1,880,71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制权内部结构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接到股东晨丰投资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来源

湖口县晨丰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

管理合伙企业 1,880,710 0.60 其他方式取得

人控制的企业

(有限合伙)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一致致致致致致致致致

(%)

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 100,443,325 32.05 丁建峰持有控股股东江苏建丰投
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 资有限公司90%股权、持有香港
公司 92,407,915 29.48 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96.31%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 股权、持有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 1,880,710 0.6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33%合伙
丁建峰 3,518,900 1.12 份额,丁冰持有湖口县晨丰投资
丁冰 909,200 0.29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56%
梁秋鸿 909,200 0.29 合伙份额并担任湖口县晨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丁洁持有湖口县晨丰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56%合伙份额。梁秋鸿持有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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