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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72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97,000.00 万元;
3.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
4.委托理财期限: 1 年、1076 天、3 年、3 个月、838 天、203 天;
5.履行的审议程序: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结 关
序 受托方 金额 预计收益率 预计 产品 收益类 构 联
号 名称 产品名称 (人民币万元) (年化) 收益 期限 型 化 交
安 易
排
1 平安银行股 平安银行大额存单 4,000 2.00% — 1 年 保本保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收益型
2 浙商银行股 浙商银行 20,000 2.60% — 1076 保本保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单位大额存单 天 收益型
3 华夏银行股 华夏银行大额存单 10,000 2.60% — 3 年 保本保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收益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保本保
4 华泰证券股 公司聚益第 24133 1,000 1.15%-7.15% — 3 个 最低收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号(黄金现货)收 月 益型
益凭证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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